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刻领会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,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生动实践,助力龙江法治建设创新发展,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》指示精神,根据《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专项调研管理办法》,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度院级调研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调研主题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调研。
二、调研要求
1.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以问题为导向,面向基层开展调研活动。
2.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黑龙江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建设的现状、问题和对策建议,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。
3.调研要形成调研报告,不少于6000字,调研报告经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后,收入学院调研报告文集。
三、调研申报
1.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统一申报调研项目,于2024年4月30日前,报科研处。
2.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项目,调研项目可以独立完成,调研项目统一总工作量。
3.调研申报人提出申报时,须填写并提交《院级调研申报书》。联系人:范丹妮 15546656156邮箱:123133620@qq.com
4.科研处初审后,报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于2024年5月15日前确定年度调研项目。
四、调研时间安排
1.2024年5月20日至7月20日完成调研。
2.2024年7月21日至7月31日提交调研报告。
科研处
2024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