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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

关于2022级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05-09   访问量:32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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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学员:

为做好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考核工作,按照《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》要求,现启动2022级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。我教学点答辩采用线下方式进行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答辩资格

学员在学制规定年限内,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教学内容,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,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撰写,经审核通过,可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。

二、答辩时间、地点和方式

(一)时间

2022级答辩时间:5月16日。

(二)地点和方式

答辩地点: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(中兴大道125号)7号楼,具体教室另行通知。

答辩方式:学员到校集中参加现场答辩,答辩全程录像。

三、答辩工作流程

(一)论文评审

答辩评委在答辩前进行论文评审工作,论文如存问题且情况严重者,评委组可定为评审不合格,不进入答辩环节。

(二)答辩实施

1.评委现场提问,学员现场作答。

每位评委根据学员论文内容提问1个问题,答辩学员在8分钟内对所有问题逐一作答。

2.评委现场打分。每位评委根据学员答辩情况,按照评分标准现场独自打分,互不商议。

3.答辩得分现场公示。经工作人员核算平均分后,现场公示答辩得分。

(三)答辩成绩评定

毕业论文成绩,由论文答辩委员会综合考虑论文撰写水平和答辩水平,按优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。

四、答辩学员须知

(一)每名学员有一次答辩机会,应按照日程安排和要求参加答辩。

(二)学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答辩室内参加答辩。答辩过程中,其他人不得进入答辩室。答辩时,学员应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,保证头肩部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,双手须放置于桌上。学员不能过度修饰仪容或遮挡面部,以免影响身份核验。

(三)学员可携带论文、书籍和资料参加答辩。禁止携带、使用手机、智能手表(手环)、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设备。

(四)学员应确保答辩全程在视频覆盖范围,答辩中途离场视为答辩结束,作答完毕后按照指令的要求离开答辩间。

 

 

 

继续教育学院

2025年5月9日